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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诱骗、怂恿客户非正常退保”呈快速增长态势,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代理退保”的隐蔽黑色产业链,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与声誉损伤,更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决6名涉“代理退保”黑产不法人员犯“敲诈勒索罪”,判处从拘役5个月(缓期8个月)到有期徒刑3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业内人士表示,该案是全国首例以“敲诈勒索罪”公诉案件判决的“代理退保”黑产案件,案件的判决有力提振了保险企业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的信心,为行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上述涉案人员通过设立信息咨询公司,雇请员工从事保险代为退保业务,借助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等信息,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该公司进行代理退保,以杜撰、虚增保险公司违规行为的方式编写投诉信,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损失13万余元。
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失信行为认定指引》中就对“代理退保”活动有明确定义,即“个人或团体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由,采取恶意投诉举报或者组织、指使、教唆、诱导客户非正常退保,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并转送保险消费投诉达110014件。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39316件,占投诉总量的35.74%;人身保险公司70698件,占比64.26%。在涉及人身保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退保纠纷是最主要的两类原因。其中不乏诱骗、怂恿客户非正常退保的现象存在。
“不法分子怂恿或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保险退保等事宜,通过编造不实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煽动消费者缠诉缠访、过度维权等手段向银行保险机构施压,从中谋取不当得利,形成了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林表示。
有关方面指出,黑产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时,常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甚至遭受诈骗风险。
保险公司该如何应对非法“代理退保”?何林建议,首先,保险公司应在经营过程中不要过度关注短期利益。要以人为本,按需为客户推荐相关保险产品,为客户做好保险保障服务。其次,保险业务员在合同订立以及后续过程中要做到如实告知,不夸大产品宣传,不隐藏相关限制条款,为客户负责,让客户了解其所拥有的相关权益。最后,保险公司要借助大数据系统去甄别个别非正常“代理退保”的保单,做好预防,将相关风险遏制在摇篮之中。
何林表示,打击非法“代理退保”其实不仅仅是保护公司的利益,更是保护全体消费者的权益。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应尊重契约精神,在法律和合同的约束下,使企业自身和消费者利益不受损。监管部门也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销售人员、销售行为的管理,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金融市场环境。 (经济日报记者 武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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