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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启动_全球关注

来源:掌上济宁    时间:2023-06-01 11:42:17


(资料图片)

掌上济宁(记者 杨柳 通讯员 郭朝阳)近期,我市出台了《济宁市林长制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实施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管理创新”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规范林长制实施运行、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系列工作,促进林长制改革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昨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访了解到,我市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总林长令发布制度》,实施“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化目标管理机制,全面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推进机制,推进各级林长使用鲁地云App开展巡查巡护,按季度定期通报县乡村林长巡林工作情况;将林长制绩效评价结果直接通报至县级总林长,并作为推荐省级林长制激励县和市级林长制激励乡镇的重要依据。确保到年底,林长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每年持续争取1至2个林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全面推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在具备条件的国有林场范围内,打造森林高质量培育发展示范区;巩固提升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果,探索“林长+河湖长”联合管护工作机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开展湿地科普与宣传,全力打造精品小微湿地文化长廊。着力打造一批林长制工作提升示范点,争取国家、省林长制工作激励,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到2024年,林业保护发展机制将更加健全,林长制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涉林违法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审、快判,提高案件移交率、立案率和办结率,形成打击震慑。按照《济宁市民间林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梳理规范民间林长的选聘工作,深化民间林长评价奖励创新,不断完善林长制社会监督参与体系。统筹搭建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林长制政策保障制度将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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