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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记者从黄山市2023年生态环境环评服务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为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市生态环境局就项目环评审批实施了6项政策,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污染物总量指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政策。我市将污染物总量指标列入“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政策,实施范围为省、市重点项目。具体政策为: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情况下,区县人民政府书面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有环评审批权的部门不再将项目总量指标现有替代来源作为受理和审批省、市重点项目环评文件的要件,依据地方政府承诺受理环评文件,并按照法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审批。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政策。我市对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37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实施告知承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告知承诺审批。截至目前,已有44个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政策。在中国(安徽)自贸区黄山联动创新区(歙县经济开发区),对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30个先导性行业及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开展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实行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打捆”环评审批政策。我市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开展有关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打捆”受理、压茬审查审批;对相同区域和项目类别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鼓励和指导项目单位申请“打捆”环评审批。
环评豁免管理政策。我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清单》中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经统计,我市2021年度、2022年度省政府重点项目豁免比例达到40%以上,2023年度省政府重点项目清单豁免比例达到50%以上。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政策。在全市9个完成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园区,实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对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入园建设项目,合理优化项目环评内容,简化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共享共用园区基础设施评价内容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减少项目环评编制成本和时间。经统计,86个项目共享了区域评估成果。
值班编辑:胡晓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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