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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2020年以来,“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探索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 ●2022年3月,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名单公布,包括41个县(市、区)、38个街道(乡镇)、150个社区 ●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试点县绩效评价结果和全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的重要依据 记者8月16日从民政厅获悉,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绩效评价现场评估工作已经完成。 初步统计,试点项目由县级党政“一把手”挂帅的比例超过70%,直接撬动资金亿元,撬动比例超过1∶5,新建改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万余平方米,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331个、持证社工4454名、志愿服务队伍6103支,服务群众196万人次。 2020年以来,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策划实施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旨在践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架构,探索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的目标。通过试点探路、示范创建,打造一批特色社区,推动全省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2022年3月,民政厅公布了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名单,包括41个县(市、区)、38个街道(乡镇)、150个社区。 今年5月,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场评估。 接下来,民政厅将把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试点县绩效评价结果和全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的重要依据,并适时发布试点县绩效评价结果和第三批基层治理示范乡镇(街道)、社区名单。(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阅读原文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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